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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的“三个明确”
日期:2008-04-29   管佩祥 赖东冰
 
       宝安区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管理和服务责任体系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区、街道和社区职责。区人口计生局为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建设、管理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项目申报工作,对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建设和服务进行指导、检查和全程动态考核,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街道人口计生科为组织和实施单位,承担辖区内所有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的建设任务,开展全程动态管理和服务,每季度向区人口计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管理和服务水平不达标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经两次通报且不及时整改的“中心”予以摘牌。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为直接管理、运作单位,负责策划组织本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具体活动,提供宣传服务。
 
         二是明确社区中心管理责任人。社区工作站站长为中心管理和服务工作直接责任人,确保中心通过上级的专项考核和中介机构的随机抽查。咨询服务人员为中心的日常管理人员,其工作职责是根据街道有关要求,跟踪收集本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如实记录“中心”日常宣传服务情况,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并对工作提交合理化建议。
 
        三是明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各街道人口计生办(科)要组织中心建设的选址、招标、设计、施工及验收结算等工作,在阶段性工作结束时,及时向区人口计生局报送资料。要按照本街道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抓好“中心”的建设和工程预算、结算工作,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或突破。
 
 
         来源:宝安区人口计生局  管佩祥  赖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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