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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理少儿医保计划生育证明问题 
姓名: 匿名
内容: 您好,14日我已提问,您建议我在有关法规咨询栏目查询,查询结果如下:
1.所需材料:参保少儿母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结婚证、全家户口本、母亲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问题是,我太太不在广东工作,也不在户籍地工作,请问需要怎么样的材料证明?
再次麻烦,谢谢!! 
答复: 您好!你妻子不在内地,请到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村(居委)乡(街道)镇(区)三级《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和县级以上计生医疗机构出具的长效避孕节育报告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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