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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公之前离婚有个小孩判给女方,我属于初婚初育,我的户口是外地的,我老公和小孩的户口都是深圳的,我本人在准备办理少儿医保的时候特地去上了环,但是到居委会办理时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必须要节扎,而我本人之前在老家因为得过妇科病,医生一直建议不要上环,更不适合节扎,可是为了办理这个证明我还是去上了环,身体已经不太舒服了,现在居委会告诉我我想办理又不节扎就必须要深圳本地医院开具的证明,可是到了医院,医生说我必须有病他们给我诊断了才可以开,这样一来也就是说我必须现在再得一场病,然后通过治疗后才能拿到证明,我只是为了办理小孩子的医保,而且我本身也已经上环,我在老家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正时,我在武汉的一些正规甲级大医院治疗时开具的证明又没有用,但我不可能为了开到这个证明再让自己病情严重到给深圳的医院去诊断然后给我开证明,可是我能怎么办,本来医保是造福于民的大好政策,为了这个证明我前前后后老家深圳到处跑了好久,本来我的这种情况实质上意味着我们家只有一个孩子,希望政府看在我本身已经上环的条件上给我点政策,我其他手续全部齐全,就差这么一点点,已经到处打过电话咨询办理,可是都没有确实的说法,望贵局能给我想办法办理!!! |